逃避执行出“花招” 拘留破局显威力
“等我工资发了就履行”“我目前没有财产,可否暂缓执行”“我保证兑现承诺”“我保证配合执行”......强制执行程序中,有些被执行人为逃避执行、拖延执行,往往使出浑身解数,但这些“花招”都被执行法官“见招拆招”逐一破解。
各种借口拖延履行?拘!
在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中,被执行人熊某尚欠申请执行人曹某30504.28元。经查,熊某名下有1套房产、2台车,在外还有工程项目。熊某多次承诺付款但仅支付2000元。承办人依法将被执行人熊某传唤至法院,经详细询问调查,熊某微信有十多万的交易流水且无法说明理由,明明驾车来法院却搪塞敷衍称车辆在外地,承办人告知如仍然拖延执行、逃避执行,法院会依法作出拘留决定。见状,熊某彻底慌了神,表示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当场履行完毕。
谎称在外地拒不露面?拘!
在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中,被执行人余某还应支付银行剩余本息31867.75元。经查,余某名下有3台车。余某承诺会主动与银行协商还款但一直拖延。执行期间余某拒不露面并谎称自己在外地,拒不申报财产,不配合法院扣押车辆,法院依法决定对余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见此情形,余某主动与银行达成执行和解,分期履行,并写下悔过书表示会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因余某的9岁女儿在上小学,放学后需余某接送,综合考虑,法院依法决定暂缓实施拘留。
法官提醒
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切勿存在侥幸心理。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法院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纳入失信名单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