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十佳女法官”入围对象公示
王瑞菊,女,39岁,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民革党员,现任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二级法官。
审判业绩:2018年以来累计审理民事、刑事、行政案件461件,历年结案率均在96%以上。
所获荣誉:2017年度本院嘉奖,2019年度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2019年论文《统一战线参与打好“三大攻坚战”问题研究》获市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研究二等奖。
事迹特点:1.勤于学习钻研,业务能力强。她先后在民三庭、环境资源审判庭、民一庭工作,每到一个庭室都认真学习钻研专业知识,审判实践经验不断丰富,业务工作能力不断增强。她撰写的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度《中国法院年度案例》。2.勇于担当克难,审判绩效好。她承办的(2015)鄂宜昌中民认字第00002号、第00003号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仲裁裁决案件,双方当事人提交近500份证据,庭审历时多日,向省法院的请示40000余字,最终二案圆满结案,填补了相关案例空白,对认可和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仲裁裁决案件有重要的案例指导意义。
汪娟娟,女,40岁,汉族,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宜都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一级法官。
审判业绩:2018年以来累计审理的各类案件86件,2019年担任执行局负责人以来,参与办理执行案件2698件,执行到位金额2.23亿元。
所获荣誉:2018年度、2019年度公务员嘉奖,2021年宜都市“担当有为好干部”。
事迹特点:1.信仰坚定,践行初心使命。在法院工作18年,从基层法庭到政治部再到执行局,无论在哪个工作岗位,她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恪尽职守,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 立场坚定,彰显司法温度。 在新冠疫情期间,她主导执行局“活封”财产为企业经营“减负”,审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给涉案企业更大的生存发展空间,将司法服务保障中心工作落到实处。 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她带领执行团队加班加点研判案情,因案施策,完成“黑财清底”各项目标任务,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3.本色坚定,严守廉洁底线。她牢固树立纪法红线不能触碰、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在小事小节上牢牢把握住自己,老实做人、干净做事。
柴兰,女,38岁,汉族,大学学历,现任枝江市人民法院董市法庭副庭长、二级法官。
审判业绩:2018年以来累计审理民事案件461件,历年结案率均在97%以上。
所获荣誉:2016年、2018年、2020年枝江市人民法院先进个人,2019年度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2019年度枝江市“突出贡献个人”。
事迹特点:1.扎根基层,敬业奉献。她十余年来主动要求扎根基层法庭,将个人美好的青春绽放在田间地头,在基层身处与人民密切联系的第一线,更多面对的是复杂对立的矛盾、家长里短的琐碎,她依然没有退缩,在平凡的岗位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2.坚守法律,司法为民。她在办理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时,该案之前多个部门调解未果,她了解后多次与当事人打电话、约谈,半年近六次调解终于使双方“化干戈为玉帛”。3.清正廉洁,柔情司法。在长期的审判工作中,她面对无数次当事人的请客送礼,都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办案公道正派有口皆碑。虽然工作繁忙,但她在办案之外同时也是丈夫身边的好妻子,是两个孩子心中的好妈妈,她坚强乐观,热爱生活,用女性的细腻、温和、智慧来化解案件、家庭中的种种矛盾。
王莉娟,女,43岁,汉族,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远安县人民法院茅坪场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
审判业绩:2018年以来累计审理民商事案件276件,历年结案率均在97%以上。
所获荣誉:2019年度远安县“三八红旗手”。
事迹特点:1.坚守公平正义,维护群众权益。她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为高效解决矿工欠薪问题,设立矿工维权绿色通道,以最短的时间,高效促成矿方与劳动者达成调解协议并执行完毕。近五年来,她共计审理涉辖区煤矿关停后欠薪案件181件,无改判发还、申诉上访案件,高效维护了矿工合法权益和辖区社会稳定,为远安县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突出贡献。2.倾力调解矛盾,关爱弱势群体。她坚持将调解工作贯彻婚姻家事、养老抚小等家事案件始终,最大限度地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适时选取赡养类案件开展巡回审理,同时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弘扬孝老爱亲的良好家风。近五年来,她共审理婚姻家事类案件106件,通过调解和撤诉结案79件,调撤率74.53%,先后开展普法宣传20余场次。她连续六年上门为八旬老人送赡养费的先进事迹被《三峡商报》宣传报道。
李琳,女,40岁,汉族,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一级法官。
审判业绩:2018年以来累计审理民事、行政案件914件,历年结案率均在92%以上。
所获荣誉:2017年度法院系统个人二等功,2017年度宜昌市“十大感动当事人法官”,2018年入选“全省最美基层法官”提名奖。
事迹特点:1.敬业爱岗,无私奉献。她长期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作为审判骨干,全身心地投入到审判工作中去,在2016年身患“突发性耳聋”的情况下,逐一安排好手中的工作后才开始住院治疗,导致听力下降,神经损伤至今未能痊愈。2.善用职权,定纷止争。她承办的武汉小微企业欠付货款案,基本账户被原告申请保全予以冻结后,征信受到影响,对外享有的数笔债权以此为由拒绝打款,而案外有多名农民工工资无钱支付,如无法在承诺的最后期限内支付,很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她组织当事人多次谈判,让双方重拾信任、相互谅解。达成调解协议后,申请人主动解除保全,让资金流动恢复正常,按时支付了农民工工资,让陷入危机的企业重获新生。3.公正廉洁,洁身自好。从事法院工作以来,没有任何负面反映,以实际行动体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气节和追求,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赞许。
石达钰,女,52岁,汉族,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秭归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合议庭负责人、一级法官。
审判业绩:2018年以来累计审理各类案件380件,历年结案率均在99%以上。办理审执结合案件126件,标的额达500余万元。
所获荣誉:2017年宜昌市“巾帼建功标兵”,2018年度秭归县最美妇联人,2020年宜昌市最美妇联人。
1.用心关爱,定纷止争。2018年她作为家事审判合议庭负责人以来,共审理了315件案件,其中调解、撤诉264件,调撤率83.19%,开展巡回审判50余场次。2.用情调和,化解矛盾。作为一名家事法官,她坚持调解优先,致力于用情调和家庭感情纠葛。对于回归家庭的夫妻,她安排回访,送上鲜花,鼓励他们向前看。近年来,她调解和好夫妻关系共计40余件。3.用力守护,社会和谐。作为秭归法院妇委会主任、县妇联兼职副主席,她积极参与全县“幸福家庭”建设,深入各乡镇、农村开展巡回审判,应邀为基层单位女干部解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为患病女当事人申请妇女儿童关爱基金,为曾有过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开展疏导,让“法”字扎根在黑土大地。
姚卫琼,女,45岁,汉族,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一级法官。
审判业绩:2018年以来累计审理、执行各类案件923件,历年结案率均在96%以上。
所获荣誉:2016年夷陵区政法战线“十佳办案能手”、夷陵区劳动模范,2017年夷陵区人民法院审判能手,2018年度办案能手,2020年度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2021年全市法院十大公正为民好干警。
事迹特点:1.扫黑除恶,勇挑重担。2020年是扫黑除恶的收关之年,夷陵区涉黑涉恶财产刑执行案件总共7件,她一人承办了4件。到监狱提审、到服刑被执行人家里了解情况作代履行财产刑的动员工作、到村委会调查被执行人的收入情况、接收侦查阶段查扣的财产、联系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变现财产、协同专班工作人员查看需要腾退的房屋…早出晚归、披星戴月成了她的工作常态,为了彻底查清黑财的去向,她曾两天辗转三地到三家监狱提审六名涉黑财服刑被执行人。凭着一股不怕吃苦、不言放弃的韧劲,最终,她承办的4件涉黑财执行案件全部按时执结,圆满完成工作任务。2.铁面无私,刚柔并济。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一直是民生难题,2020年底,她作为系列农民工工资案的承办法官,在被执行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刑拘且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主动寻求地方政府的帮助,联合公安、监察部门,四处奔走,在年前为五个省的68名农民工执行到位劳务工资100万元,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承诺。
殷红霞,女,40岁,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宜昌市点军区综合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
审判业绩:2018年以来累计审理各类案件418件,历年结案率均在96%以上。
所获荣誉:2017年全市优秀法官,2017年点军区先进个人,2018年点军区三八红旗手,2021年全市法院十大公正为民好干警。
事迹特点:1.恪尽职守,勤勉敬业。2008年至今,她一直坚守在执法办案一线,所办案件超过千余件,无一错案。经手案件的调解率均在70%以上。2.定纷止争,为民解忧。2018年,她承办的一起征收补偿纠纷案件中,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处理难度很大,原告情绪激动,多次恶语相向,为了妥善处理案件,她多次到相关机构查阅档案、到房屋管理单位了解原告的居住情况、到房屋拆迁部门核实征收补偿政策、到现场查看房屋现状。最终判决让原告获得了应有的补偿款,各方当事人均息诉服判。3.令行禁止,不徇私情。多年来,她始终保持廉洁自律,坚守职业道德底线,坚持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宁晓云,女,49岁,汉族,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一级法官。
审判业绩:2018年以来累计审理各类案件478件,历年调撤率均在58%以上。
所获荣誉:2019年宜昌市第三届“法制建设十大人物”提名奖,2021年“美丽猇亭建设先进个人”、全市法院十大公正为民好干警。
主要事迹:1.勤于思考,业务过硬。25年来,她扎根审判一线,先后在多个岗位工作,她善于思考,总结了“望闻问切”审判四步法,对涉民生案件,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做到案结事了。近年来,案件数量和质量均列全院之首。2.勇于创新,为民解忧。她尽可能地为当事人提供司法便利,组织当事人线上调解,云上解纷,既为当事人减轻了负担,又节约了司法资源。在审理某机械公司与李某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时,由于李某在外地,无法参与庭审,为尽快帮机械公司收回货款,缓解资金压力,她通过电话、微信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在她的不懈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机械公司当庭收到了李某支付的货款。3.践行初心,恪守底线。她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恪守法官职业道德规范,办案多年从未收受任何礼品礼金,以自身正、自身硬践行了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
胡丹,女,42岁,汉族,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葛洲坝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二级法官。
审判业绩:2018年以来累计审理民事、刑事、行政案件627件,历年案件调解率约50%。
所获荣誉:2014年记个人三等功(连续三年优秀),2015年公务员嘉奖。
事迹特点:1.勤勤恳恳,履职尽责。她在法院工作23年,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等职务,审判经验丰富,善用调解,定纷止争。2020年6月,宜昌市城区普降暴雨,某小区地下车库多辆汽车被暴雨积水淹没损毁,部分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收取停车费后未尽到及时通知和救助义务,要求赔偿损失,物业与业主各执一词,矛盾愈演愈烈。她针对案件争议焦点审慎研判,多次组织当事人调解,最终使得物业公司转变态度,双方达成和解,业主撤诉,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2.坚守初心,司法为民。由于小额诉讼是一审终审,她耐心调解、力促案结事了,即使双方未能调解成功,她仍坚持用“判前答疑”引导被告积极依法履行法律义务。她用自己在诉讼服务过程中的点滴行为,垒砌着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获得感、信任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