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联动聚合力 共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行政审判一头连着行政机关,一头连着人民群众,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社会主义法治的信心。近年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公正审理行政案件,妥善解决行政争议,支持依法行政,不断提升行政审判工作质效。
注重“见官”说理
2024年4月,因担心家门口拟建的写字楼占用所居住小区的公用面积及消防通道,李某某、方某某向长阳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长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局公开其所居住小区的土地性质、土地使用审批手续、规划图等十项材料。
承办法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了解到,当事人的实际目的是想弄清所居住小区的四界位置、使用及所有权归属,为后期维权找准依据,若能协调双方面对面说理化解矛盾纠纷,将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避免陷入信访风险。
于是,承办法官组织李某某、方某某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座谈。座谈会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对李某某、方某某要求公开的十项信息事项进行解释说明,将职能范畴内两项涉及建筑施工许可证的材料整理后提供给二人现场查阅,并解释余下八项信息公开材料属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权范围。为彻底解开二人的疑惑,承办法官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线搭桥,让李某某、方某某查阅了相关可公开资料。
李某某、方某某通过司法途径获取了行政机关可信息公开的材料,实现了诉讼目的,二人一同向本院申请撤诉,涉案争议得到实质化解。
巧用诉前协调
湖北某电机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厂区土地长期闲置。2023年,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闲置土地利用率,保障项目用地需求,长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决定收回该公司用地。
2024年5月,四川省某商业银行向长阳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原来湖北某电机科技有限公司用上述土地在该银行办理了抵押贷款,若收回土地,将使银行的债权难以实现,因此请求撤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的《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
长阳法院及时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送达应诉通知书等文书,并告知诉讼情况。同时积极参与县政府组织的研判会,对收回土地事宜发表意见,指出存在的法律风险。最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动撤销《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某商业银行对处理结果予以高度认可,主动撤诉,案件圆满化解。
今年,为推进行政争议治理和实质性化解,助力平安长阳建设,长阳法院在县社会治理中心设立“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制定《关于参与社会治理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实施方案》,坚持“如我在诉”的理念,加强府院协调联动,促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