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腾退生产厂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pg模拟器试玩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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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腾退生产厂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时间: 2021-01-12 16:32 来源: 葛洲坝法院

2020年12月25日,葛洲坝法院执行局在宜昌中院执行局协同配合下,对申请执行人湖北枝江某银行诉被执行人宜昌某科技有限公司及承担连带责任的8名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强制执行。

2015年3月,宜昌中院经审理判决被执行人宜昌某科技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清偿申请执行人湖北某银行借款本金2750万元及利息,银行享有该公司在宜昌枝江市某工业园内面积为113756.9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该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的建筑物(面积共计50731.97平方米)抵押权。2018年,宜昌中院指定本案由葛洲坝法院执行。在先后经历土地第一次拍卖、流拍和交付以物抵债后,被执行人以土地出租被占有、正在生产中为由,无视法院粘贴的腾退公告,被执行人及承租人迟迟不肯清场。

为切实维护被执行人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在审慎分析案情、周密部署之后,葛洲坝法院在两地市委政法委协调统筹、宜昌中院执行局支援配合下,对该土地厂房依法清理腾退,将被执行人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可供执行房屋进行轮候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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