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灰”守护“山水绿”
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主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全民环保意识,远安县法院于8月11日开展了第一届全国生态日活动。
第一站,该院青年干警们走进远安县茅坪场镇白云村。曾经的白云村是一个长期依靠煤炭产业维持生存的乡村,在煤矿关停后,全村村民在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带领下积极发展绿色经济,走上了打造水果专业村(猕猴桃、黄桃)的产业转型之路,真正实现了矿山复绿,果香飘满村的“绿色生态”。
2023年以来,该院依托人民法庭积极融入当地各村党支部,积极为村内重大发展事项当好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参谋”,以共进促经济发展,聚焦“绿色经济”,结合地域特点,同步延伸“绿色司法”,助力乡村振兴实现村民增收。
第二站,青年干警们共赴漳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擦亮“漳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名牌。实地查看漳河流域的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等情况,同时分组对漳河流域开展巡河、清洁维护、查看是否存在非法垂钓(非一人一杆一钩)或捕捞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
与此同时,该院“小法徽”普法先锋团的成员们为白云村小朋友们带去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生态法治小课堂”,不仅向小朋友们介绍了远安县现有的173种鸟类及国家重点保护鸟类22种,还带领他们参与“生态环保小知识”有奖问答、号召他们一起将树叶、树枝、废纸等废弃物“变废为宝”。
下一步,远安县法院将持续以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为抓手,不断建立健全司法联动机制、推进建设生态修复基地、全面拓宽生态普法渠道,联合村党支部开展“绿水青山”悦读会活动,吸纳村居群众广泛参与,凝聚司法护航绿水青山的共识与合力,探索建立具有远安特色的生态环境司法屏障,为远安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样板县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