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信访接待场所疫情防控的通告
时间: 2021-08-05 15:55
来源: 宜昌中院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加强信访接待场所疫情防控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为保障信访接待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平稳有序的开展,特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扫码查验。进入来访接待场所时必须佩戴口罩、扫健康码、测量体温,出示有效身份证件。体温及身体异常,不正确佩戴口罩或不能提供健康码、非绿色健康码者不得进入信访接待场所。
二、自觉服从管理。来访人员要服从法警、安保人员及工作人员管理指挥,如实申报行程,自觉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做好身份登记。在接访大厅侯访的群众要全程佩戴口罩,加强个人消毒防护,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
三、控制人员聚集。疫情防控期间,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防控疫情风险,采取“出一进一”方式接待;集体访须推选2-3人以内群众代表,其他随访群众立即离开信访接待场所,不得在周边滞留,避免人员聚集。
四、严禁滞留扰序。来访人员依照接访工作流程登记、侯访、接谈,接谈完后应立即离开接待场所。根据《信访条例》及公安部门有关规定,严禁在信访场所滞留,凡有违反将强制带离并依法依规处理。
五、暂停集中接访。原每月第二周周三集中接访暂停,恢复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安排另行公告,日常信访照常进行。
以上事项,请严格遵守。衷心感谢您的支持配合。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