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协作座谈会召开
3月11日上午,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建立执法司法协作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座谈会,市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和湖泊局、林业和园林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单位受邀参加。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士勇参加座谈并讲话,市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廖朝平主持。
会议强调,一是凝聚共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是新时代赋予我们的艰巨任务,也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作为宜昌生态保护执法司法的相关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要共同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扛起责任担当。二是服务中心,筑牢三峡生态屏障。市第七次党代会着眼美好未来,发出加快全面绿色转型、建好守好三峡生态屏障的冲锋号令。各相关单位应在筑牢三峡生态屏障战略上形成共识、齐抓共管,为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守牢生态底色。三是深化协作,共创生态保护新格局。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相关单位肩负不同职责,应在履职尽责中沟通联动、深化协作,发挥好各自职能作用,共同为宜昌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会上,各参会单位对市中院起草的《关于建立执法司法协作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逐条进行了讨论,各单位提出了相应的修改意见,就执法司法工作实务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交换了意见,深化沟通交流。
下一步,市中院将在收集汇总各单位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对相关工作机制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推动宜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协作机制建立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