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中院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工作全面启动
在5月22日正式挂牌运行宜昌法院电子卷宗集约编目质检中心和中间库的基础上,6月3日,宜昌中院制定印发《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工作实施办法(试行)》;6月6日上午,宜昌中院召开由各业务部门和相关综合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工作推进会,作出全面部署;6月6日下午,举行由各业务部门员额法官、法官助理、执行员、书记员参加的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工作培训会。这一系列动作,标志着宜昌中院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工作已经全面启动实施。
宜昌中院《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由中院数字法院应用提升年活动工作专班起草、经中院党组审定后印发实施。《办法》规定,中院办理的各类审判执行案件,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等特定案件外,均应当形成电子卷宗,实行全流程无纸化办案,逐步实现所有类型案件卷宗材料全流程数字化、办案法官全流程网上阅卷、纸质卷宗材料管理归档全流程线上办理。同时,依托“全市法院电子卷宗集约编目质检中心”和中院纸质卷宗管理中间库,实现电子卷宗编目质检和纸质材料的集约化、规范化管理。《办法》对推行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工作的总体要求、基础设施及人员保障、基本工作流程、部门职责、纸质卷宗的管理、相关工作要求等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是推进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工作的基本制度遵循。
在6月6日上午的推进会上,宜昌中院数字法院应用提升年活动工作专班副主任、三级调研员姚继坤解读了该院《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相关问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士勇讲话提出明确要求。会议指出,开展好数字法院应用提升年活动、推进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工作,是今年度全省、全市法院的重点工作任务,是我们肩负的重大工作责任,也是重要的工作纪律;事关上级法院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事关宜昌法院在全省法院的考核位次,事关办案人员办案理念、办案模式和办案习惯的深度变革,事关审判工作现代化的推进;考验的是我们的政治站位、责任担当和落实能力,十分重要,必须坚定不移,强力推进落实。会议就推进过程中涉及的如何解决相关认识问题、如何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如何加强中间库的管理、如何解决相关堵点、如何开展考核、如何赋能与减负、如何分步实施等8个问题进行了讲解和明确。
在6月6日下午的培训会上,宜昌中院采购的第三方服务商——江苏诉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余豪亚,为参训的业务部门员额法官、法官助理、执行员和书记员作了培训授课,就推进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工作的相关工作流程、工作要求、考核指标以及在线转档等操作办法进行了较为全面、具体的讲解,并与参训人员进行了现场互动答问。下一步,还将开展线下一对一专题培训指导,确保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