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中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11月16日上午,宜昌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宜昌中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孙惠波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传达了最高法院党组、省法院党组和市委常委会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的会议精神,重点学习了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的文章《深刻把握六中全会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并就全市法院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提出如下要求:
要充分认识全会重大意义。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是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是在我们党成立一百年的重要历史时刻,在党和人民胜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正在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重大历史关头召开的。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是一篇具有极强历史穿透力、思想引领力、政治动员力、时代感召力的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献,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牢记初心使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是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行动指南。《决议》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最大的政治成果、最重要的历史经验和最确凿的历史结论。
要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好六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市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通过党组传达学习、党组中心组集中研学、党支部专题学习、专家学者宣讲导学和党员、干警分散自学等多种方式,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热潮,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切实用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要努力提升工作质效。全市法院要把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与履行司法办案首要职责有机融合,切实将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以审判执行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中去,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和司法水平,保质保量完成全年执法办案任务,用审判执行工作的质效检验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的实效,为宜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