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人民陪审员
从今天起,我们这些没有接受过系统法律学习培训的普通公民将坐上审判台,享有与法官同等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和责任。
我们相信,一个公正的、科学的司法体系,是我们整个社会的福祉。因此,面对我们将要承担的责任,我们将保持一颗理性的心,在不同案件的辩解中,警觉于每一个细节的真伪;我们也将保持一颗感性的心,因为我们来自各个不同的阶层,更了解普通人的心态,熟知案件的社会基础;我们还将保持一颗诚实的心,我们作出的评价是基于我们对法律和秩序的尊重,是以我们诚实的道德水准对每个纠纷作出正义的评价。
生命有了使命才会升华,历史有了使命才会前进。当我们迈进这新的一天时,三个新伙伴将伴随我们而行:自信、自尊、热情。自信:使我们能够应对任何挑战;自尊:使我们表现出色;热情:是自信与自尊的根源,是对工作的热爱。
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我们要不负众望,恪守人民陪审员的职业道德,维护司法民主与司法公正。坚决拥护宪法,永远忠实法律,忠于人民。认真履行法律所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公正司法,秉公办案;自觉遵守审判纪律,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严于律已,自觉接受监督,并以自己的言行举止做清正廉洁的表率,当好一名真正合格的人民陪审员。
历史既然选择了我们,我们就应该不负时代的重托。虽然我们不能成为一个专家,但可以成为一个“杂”家,厚积而薄发。我们只有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勇于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勤研法理,钻研业务,精益求精,掌握履行司法职责所必须的法律知识与法律技能。明确角色意识,自信于自己可变的伦理角色,不变的人格角色。
作为一个“不穿法袍的法官”,要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只有不辱法律的使命,时该牢记党的宗旨、不负人民的期望,服从法院管理,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加强自身修养,才能成为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法律专业知识全面、职业道德高尚的人。
在这充满机遇与挑战的人生舞台上,让我们同心同德,风雨同舟,携手并进。以饱满的热情、无私的奉献投身于这项神圣的事业。用我们的睿智,展示我们的风采;用我们的热忱,展示我们的人格魅力;用我们的社会阅历、独特的见解,公正执法。为健全法制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实现我们的人生价值,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而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作者单位:伍家岗区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