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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与规范的力量

时间: 2006-10-08 12:09
    从省高院参加学术讨论会回来的路上,同行的猇亭法院蒋庭长给我谈起他们去北京执行案件的事情。

    年初,他们在北京执行一件财产保全案件遇到困难,仅仅抱着试一试的心理求助于当地的法官,结果大功告成,很快查封了一位全国政协委员的涉案财产。短短两天,协助办案的北京朝阳区法院的规范化管理和法官的良好素质给他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蒋庭长向我介绍道:朝阳区人口300多万,是北京市人口最多、面积最大的一个行政区。全区法院干警300余人,协助他们办案的执行庭约有60人,派驻法警10人。他牢记着一组办案数据:该院执行庭一年人均办案200多件,审判业务庭一年人均办案300多件;全院年收案4-5万余件;协助办案的赵法官曾在审判业务庭工作十年,审理2000多件案件,无一件改判发还。

    最让蒋庭长影响深刻的是朝阳区法院的规范化管理。他告诉我,最先接待他们的立案庭除了在该院办公大楼一楼大厅设有查询、公告与诉前保全3个窗口,另外还在别座楼里设有8个立案窗口,他们去时每个窗口都排着十几个人的长队。该庭分有送达、公告、诉前保全、立案、速裁调解及审判程序监督等小组,分工十分明确。立案庭因只协助诉前保全,接待后立即把他们介绍给该院执行庭。执行庭所在的办公大楼与立案窗口不同,出入都有严格安检,不准法官私下接待当事人。办公大楼里法官上班一律身着制服。除了这些外部能见的规范化外,该院在内部案件的审判管理上也十分严格,比如规定法官改判发还率超过1%,自动换岗。

    蒋庭长富有深情的说:保全完后已经是晚上九点多,看着朝阳法院灯火通明,加班的法官川流不息,我们心中也燃烧着一种激情。蒋庭长仿佛还沉浸在北京之行的激动之中,他那种必欲吐之而后快的情绪深深感染了我。这只是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的一部分数据统计,看似枯燥的数字,却让我震撼,里面却蕴涵着多么惊人的工作量和工作效率,凝聚着法官们的多大付出!

    回到院里,在宜昌法院网(ycfy.chinacourt.org)法官风采之法官手记里,我又拜读了蒋庭长的《见闻首都法官》一文。首都法官的风采在文章的字里行间熠熠闪烁。

    “这件事本应由审监庭协助,但既然你们来了,我们就协助你们吧!”负责具体协助的赵法官当天下午还有几批当事人要接待,但忙完工作后他仍然带车带法警协助了我们保全。执行庭康长江庭长看了有关查封手续后的一席话让我们宜昌的法官心里热呼呼的:“咱们法官一家人,当自己的事办。” 

    “我们的执行就是立即执行!”朝阳区法院执行庭赵法官如是说。在他办公桌上,有一张“限期执行通知书”,案号已是第“14189”号(可见其执行庭人均年办案200多件不虚),限期执行时间是“即日”。在朝阳区人民法院,法院执行是一执到底,只要有执行对象,晚上、节假日加班是常事;出差一般都坐飞机,早出晚归,赵法官笑言:“没时间在外住宿。”

    “我们听谁的?只有听法律的!”执行庭胡副庭长的回答铿锵有力。需要协助执行的案件涉及一名全国政协委员,在我们宜昌的法官没有一点查封线索的情况下,朝阳法院的法官仍然两天两次出警积极协助并最终保全成功。这位政协委员05年还因为不配合执行被朝阳法院扣了赴香港的签证手续,全国政协的领导为此给朝阳区法院打招呼也没放行。“法律都是从首都出台的,我们当然要带头执行!”胡副庭长言语之间满是自豪。

    “我们没时间在外吃饭”法警队范队长谢绝了我们的宴请。他带着两名法警开着两辆警车从下午三点到晚上九点协助我们宜昌法院一行查封整整六个小时,当我们的法官执意不下车坚持要在外面请吃晚饭表示感谢时,他“强行”将车直接开进了法院食堂。“计划赶不上变化,我们边吃边商量工作。庭长刚来电,晚上还有两处送达。真是对不起。”范队长不好意思的道歉说道。

    首都法官满腔的热情、强烈的责任感以及高效优质的工作令我肃然起敬。我曾问蒋庭长:他们是什么让我们的法官如此动情?“素质高,效率高,境界高,为人好”想了一下,他抬头感慨道:“如果我们的法官都能这样,将是多么规范整齐的队伍啊!那样法官也就能真正成为令人尊崇的职业,法律真正能成为人们的一种信仰。”蒋庭长闪烁激动的眼睛里流露着一种希冀与淡淡的失落。

    应当承认,对照先进我们还有较大的差距。相当一部分同志的身上还残留有不好的旧习气,缺乏一种现代法律人应有的修养素质。法院外部,法官的公信度、法院生效裁判的执行力以及法院和法官在社会中的尊崇地位等情况都还不甚理想。我们还经常可以看到:办案拖沓,效率不高;裁判文书漏洞百出;案件被改判发还率居高不下;办“人情案”、“金钱案”;不谈奉献,爱讲待遇;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群众信任度不高,申诉上访不断;法院权威不力,放任一些个人和部门对生效的裁判文书不尊重与不执行。试问,这样的状态怎么能在法治建设上取得良好的成绩?又怎么能让社会大众信赖和服从法院的公正?

    同样的工作,为什么别人能优质先进,我们却处处打折扣?为什么同样的职业,首都法官能自豪,我们却垂头丧气、自甘平庸?其实,物质经济环境的外部条件和人才学历的个人标签都不是差距的根源。在朝阳区法官身上,让我们肃然起敬和倍受鼓舞的正是我们宜昌法官现在缺少而急需的一种对自己事业的信仰和对自身行为的严格规范!

    曾在博客上看见一篇题为《戴枷的舞者》的文章,作者写道:“……困守于法律的孤城,申张着社会的正义,这就是法官的责任、智慧和光荣所在。形象的比较就是,法官是一个戴枷的舞者——戴上法律的枷锁,展示正义的风姿……”法官是正义的化身,职业特点决定了做一名合格的法官不是容易的事情。他必须要接受许多常人不需要的约束,需要一种献身法律、自愿“戴枷”的精神。没有信仰,就难以体验身为法官的那份光荣与责任;不严规范,是无法展示法官宣示社会正义的风姿。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的法官们正是用他们的行动向我们诠释着这种信仰和规范。

    法治的形成不仅依赖社会大众对法律的“臣服”,更仰仗于法官们对法律的信仰;当整个社会对法律的信仰和对法官的信任受到质疑的时候,更需要的是我们法官的自立自强、自我规范。法院改革和建设现在正处在复杂多变的攻坚时期,可以大有作为,也可能倒退落后。内地的法制环境、人文素养以及经济物质基础确实与首都不可同日而语,但我们法官不能以此为由推脱拒绝或降低对自己的要求,终日无精打采,得过且过。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更要勇于做法律孤城中的“领舞者”,有克难奋进、争创先进模范的自信自强。

    信仰孕育希望,规范产生力量,信仰和规范是支撑我们法官主持正义的脊梁。因为信仰,所以对法律事业充满激情;因为信仰,所以宁愿“戴枷而舞”,有勇为天下先的强烈责任感。而唯有规范,我们才能高效,才能保证办案的质量;唯有规范,我们的队伍方可整洁,方能廉正自律;也唯有规范,我们法官才能赢得自尊!法律的本质是规范,讲究规范,一切工作规范化,我们就能形成无坚不摧的强大执法堡垒,排斥各种干扰,捍卫司法的权威! 

    无信仰,只能怨天尤人、散漫无力;不规范,则易纲纪松弛、自毁长城,让法律和司法权威遭受各种非正常力量的亵渎。在一个没有法律信仰和司法规范的社会,法制的繁荣、司法独立和法官的尊荣高贵永远只是一种奢望。首都法官给我们的震撼并不是什么神奇,那是信仰和规范的力量!

    让我们自己来打造宜昌法院的良好环境,来争当模范先进,从规范我们自己的工作做起,从现在做起!

    作者单位: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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