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好精神的尺度-pg模拟器试玩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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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好精神的尺度

时间: 2011-10-14 15:21
    肩担天平数载,我审理最多的是婚姻家庭案件。在与情感辩驳、与理性权衡、与利益对峙的过程中,常常会为身边的些许故事而感怀、思索。

   我总是认为,开庭或是调解,一句话或是一抬手,一个微笑或是一声呵斥,对当事人来说都是一次心灵的荡涤。他们总是试图从我们的眼神中寻找信任与机会,从我们的话语中发现得与失,从我们的态度中理解对与错。从初初相见到数次来访,他们的每一句倾诉莫不饱含着他们所有的挣扎与期盼。

    今年年初我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原告彭某某以被告韩某婚前患有精神病,婚后仍未治愈为由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在法院,彭某某一再强调,“他们说能这种精神病能治好的,我才跟她结婚。法院就算不判我们的婚姻无效,也应当判决离婚。我实在不想见她们家人,太凶了,法官同志,您赶紧判吧。”

    然而,韩某的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始终不愿出庭,我便和同事一起去她家中拜访。那情景至今难忘。

    社区的工作人员把我们带到一幢红砖砌成的四层楼房前,指着一扇只剩掉漆的窗棱和半块玻璃的窗户告诉我们,那就是韩某的家。恰时微风吹过,一截脏发黄的白窗帘飘出窗外,让人的心揪得生紧。

    虽然是白天,楼道里依然很黑,我们半摸索上了楼,轻叩木门,却没有人应。隔壁邻居告诉我们,韩某的母亲全某病了,正在社区卫生所打针。

   在卫生所楼道拐角,我们看见一个三十来岁的妇女坐在在地上,低头玩手,嘴巴里咦咦呀呀,不知道说些什么。她看见我们上楼,抬起头看了一眼,目光中却找不焦点。

    全某躺在里间的病床上,口中断断续续地发出轻轻的呻吟声,手上打着点滴,看上去很痛苦。

    “这是西陵区法院的法官来了。”社区工作人员向全某介绍。

    全某马上从床上坐起来,眼泪从满脸皱纹的脸上开始往下掉,一边对着床边的儿子说:“快去把你姐姐叫进来。”

    不多会儿,便见先前坐在楼梯上的妇女被弟弟领着,左摇右晃地走了进来。原来,她就是韩某。韩某一进房间,就很开心地跑去拉床头的点滴,好像发现了新玩具。他弟弟急忙拉开她,安置在另一张空床上。

    “法官同志,你们看见了吧,这就是我女儿。”已经60岁的全某开始抹眼泪,“我知道你们为什么来。我不同意离婚。那个男人答应过好好照顾我女儿,我才把女儿嫁给他。他来了,我当儿子一样供着,养着。可他呢,好吃懒做。法官同志,难道现在他日子过好了,就可以甩掉我女儿?这么没良心的人,你们法院还要帮他说话吗?要离,那就抱着一起死。”

    韩某的弟弟站在一旁,也显露出一脸的怨愤。“他还曾经把我姐姐打到骨折,可惜我们是没有证据,不然,我一定告他。他太狠了!不离婚!我们一家子都不会让他好过。你们法院要是敢判,我们就去告、去闹,我们要让他抬不起头做人。”

    与韩某家人的谈话,无果而终。

    但我们通过多方了解,竟得到了这样的信息:彭某某来自河南某穷苦农村,年近40却仍未聚妻。后经人介绍,他到宜昌与韩某结了婚,户口也从农村迁到了宜昌城区。而韩某是精神病患者,思维像幼儿园的孩子,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还要靠药物控制病情。整个婚姻是由全某一手联系操办,目的是想找人个今后能照顾女儿。因为一无所有,彭某某结婚后就住在韩某家里,丈母娘全某管吃管住地照顾着女儿和女婿。日子虽然艰辛,倒也像个小家。过了几年,彭某某找到了一份做保安的工作,有了稳定的收入,便搬出了韩家,租住在外。之后,便有了这一起官司。

    这倒底是一桩简单的瑕疵婚姻,还是男女双方各取所需的利益结合?结论再明显不过。

    怎么办?怎么能平息两家人的怨恨?怎么能让当事人在这段破裂的婚姻上受到最小的伤害,最合理的安置?这些问题,让我和同事们辗转难眠好几个星期,就连分管院长也多次出面给当事人做心理工作。

   “你比我们更清楚,自己是抱着什么样的目的结婚?现在你提出离婚,你想想你因为婚姻的所得,再看看女方生活的环境,你觉得你良心上过得去吗?”我们数次与彭某面谈,一再地问他,一再地跟他讨论道德和人性,分析他的过去与未来。

    “我……我知道。我自己是有责任。那……我愿意给她补偿,但我现在的工资刚够自己生活,我没什么钱。”彭某在我们一再劝说下,终于有所松动,事态开始往好的方向发展。

    而女方呢,我们又一次一次到家中拜访,“作为母亲,你应当为这段婚姻负责。因为是你选择了这个男人作女婿。你明知道依你女儿的情况不能结婚,你却心甘情愿花养一个女婿。你说他打你的女儿,说他好吃懒做,却还要绑着他履行照顾的诺言。你不仅没有给女儿找到依靠,反而是害了你的女儿,或者说,你害了三个人。你的心情我们都能理解,但扪心自问,你现在不同意女儿离婚,到底是为了女儿的将来,还是为了一口气?这样式怨恨能得到什么?”

    “那个男人靠不住,我真不该这么糊涂。那……那要是离了婚,我女儿什么都没有,以前攒了两万多块钱也花在彭某身上了,我们今后怎么生活。”全某也开始恢复理性,认真看待她给女儿操持的这段婚姻。

    终于,在法官们的细心调解之下,两家人都打开各自的心结,调解离婚,彭某也答应给付韩某30000元的经济帮助,。

    签发调解书那天,彭某当庭将22000元首期款交到了全某手上。“对不起,这些年您对我的照顾我铭记在心,尽管不能以丈夫的身份再照顾您的女儿,但若以后有需要帮助,我一定不会推辞。” 

    “算了,过去的事,我们就当过去了,你也可以开始新的生活。”全某低着头,摇摇手。

    从未敢想的场景一一出现在法官们的面前。谁会料到曾经势成水火的两个人,如今竟能说上一句贴心的话,似所有的恩仇已泯全某的摆手之间,让在场的人无不动容。

    而这,就是我要的结果,也是我审理每一个案件所追求的意义。

    林贤治、筱敏在《人文随笔》中有述,“立人为本。人是万物的尺度、也是精神的尺度。”作为法官,我们就应当把握好精神的尺度,实现立人为本。司法的本质,更要求我们正视当事人的意识,正视他们对情感的需要、对道德的信仰和对生活的追求。

    就像这起案例。法官只要列明法条,就能轻松地判决离婚。可是一旦判了,留下一段仇恨甚至于报复,对他们而言到底是福还是祸?其实,我们只要站在当事人的角度细细一想便能明白,他们所要的,不过是多年付出的挽回和没有后患的新生。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情感,是社会上最复杂的元素。作为法官,我们审理的每一个案件,不是只为了实现法律的正义,更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和谐安定。安抚好小家,便是给社会少一份压力;恢复情感,便是让世间多一份大爱。

    综治,从未独立于审判之外。法官,也不应只为审判而审判。在当前的综治目标之下,我们的审判工作只有实现人的合法合理之需求,解决生存的实际问题,才能避免生成新的愤怒怨恨甚至于流血冲突,才能真正实现法律定国安邦、和谐社会之效力。

作者单位:西陵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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