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院训“厚德博学 尚法自强”
“厚德”语出《周易》“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意思是说,大地的气势厚实和顺,君子应增厚美德,待人接物处事要像大地一样宽广,就没有任何东西不能承载。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作为司法活动主体的法官,在老百姓眼里,就是法律的化身,是社会公平正义的象征。法官职业的特殊性使得社会公众对法官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的要求和期望,远远超出普通的道德标准。无德者不能当法官。法官首先应当是一个优秀的公民,有正义感和责任感,同时,还应当锻塑职业精神、修行厚重的人性品德。所以,对于法官而言,职业道德是最基本的行为规范和准则,要把公正、廉洁办案内化为广大法官的自觉习惯,把遵循道德良知作为不可缺少的司法要素。除此之外,法官要正直、仁爱、明理、宽容、自尊、自重,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品格,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社会评价。这样的法官才能真正赢得老百姓的信赖,赢得社会的尊重。
“博学”语出《中庸.第二十章》“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 意思是说,无论做人还是做事都必须广泛学习、全面思考、明辨是非、执着而行。坚持博学深思,可以开阔视野、拓展思维、完善知识结构、积累人生经验、健全人格、不断提高个人综合素养,从而实现自身和谐健康成长。故古人有“读书可知修身养性、齐家治国平天下”之说。法律工作社会性很强,面对纷繁的矛盾如何及时定分止争,是对法官司法能力的最大考验。坚持不断学习, 博采众长,是提高司法实践才干的有效途径。
“尚法”,即崇尚法律,自觉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这是民主法制社会对公民素质的必然要求。法官作为司法主体,更应该成为尚法的楷模,不仅应当知法、懂法、守法,而且在履行职责时,更应当忠实于宪法和法律,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自强”源于《周易》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意思是,天(即自然)的运动刚强劲健,相应于此,君子处世,应像天一样,自我力求进步,刚毅坚卓,发愤图强,永不停息,即使颠沛流离,也不屈不挠。自强不息孕育向上激情,使人低谷中见希望,发展中求创新,它是一个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奋勇争先、励精图治、大展宏图、不断发展进步的原动力。不论过去和现在,历史、现实和未来都告诉我们:自强不息民族才能自立复兴,自强不息国家才能繁荣富强,自强不息人民才能幸福自由。人民法官作为法律的捍卫者,也只有自强不息,才能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顺不骄,逆不馁,不断实现个人的社会价值,不断推进法院事业的蓬勃发展。
作者单位:枝江市人民法院